各县(市)区经信局,各管委会经发局:
按照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6年度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(培育)企业的通知》(工厅产业〔2016〕343号)要求,现就申报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类型
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申请单项冠军示范企业(以下简称示范企业)或单项冠军培育企业(以下简称培育企业)。
二、申报材料
申请示范企业的,只填写《企业申请书》;申请培育企业的,要填写《企业申请书》,并编制《培育发展方案》,明确今后3-5年的目标任务、具体计划和措施。
企业主营产品市场占有率数据须由权威第三方机构提供,无权威第三方机构数据的,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其他条件要求如有相关证明材料,请一并附上。
三、申报时间
请各地经信局(经发局)认真做好2016年度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(培育)企业遴选和推荐工作,于6月10日前,将推荐企业的相关材料(含申请书、培育发展方案、相关证明材料等,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及电子版光盘)报送我委(科技创新处)。
四、注意事项
请拟申报的企业,认真学习对照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6年度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(培育)企业的通知》(工厅产业〔2016〕343号)和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》(工信部产业〔2016〕105号)等文件及附件有关要求和条件,具体资料可在市经信委网站(www.nbeic.gov.cn)“通知公告”栏下载。联系人:宁波市经信委科技创新处侯永成、徐伟洋,联系电话:87186429、89186427,电子邮箱:houych@foxmail.com,地址:宁波宁穿路2001号市行政中心2号楼。
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
2016年5月12日
附件1: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6年度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通知.doc